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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规定
   
2006年12月11日
 

退出市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待遇

为解决好退出市场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自明年11日起,本市将对于退出市场困难企业已经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给予门急诊医疗费补助,按照规定享受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相同的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待遇;对于退出市场困难企业未参加医序保险的退休人员,给予门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救助医疗费补助,按照规定享受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相同的医疗费报销待遇。资金由政府解决。

补助标准为:

一、享受大病统筹待遇的退休人员门急诊医疗费补助标准:6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年门急诊医疗费8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补助60%;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年门急诊医疗费7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补助60%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年门急诊医疗费6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补助70%

二、未参加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标准:住院医疗费补助标准,按照《天津市城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确定的报销待遇执行;门急诊医疗费报销补助.标准,依照本通知规定的享受大病统筹待遇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医疗费补助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非处方药可报销

条件: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为了满足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就近、适价购药的需求,自明年11日起,本市将把参保人员直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纳入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

一、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医保卡自主购买非处方药,不需要凭医院外购处方;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非处方药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二、定点零售药店应建立计算机管理制度,统一安装使用医疗保险政策运行监管系统。定点零售药店应为参保人员刷卡购药提供打印的药品清单。药品清单是参保人员报销的重要凭证。

三、定点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诚信药店的标准加强基础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四、严谨定点零售药店搞任何形式的医保药品促销活动。

五、对于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市劳动保障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

在外地看病也能享医保

为解决好我市参保患者在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就医使用药品范围。

自明年11日起,经审核认定的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和退休在外地安置的人员,在当地就诊时,凡医疗用药在国家.支付范围,并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外地就医的人员用药按照国家和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药品通用名称在目录内但商品名不在本市异名库的药品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